2.7 简图
2.7.1 系统图
.一般绘制方框图,应概略表示系统.分系统. 成套设备等基本组成部分的功
能关系及其主要特征.
.系统图可在不同的层次上绘制.要求信息与过程流向布局清晰,代号(符号)
及术语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.
2.7.2 原理图
.应标注输入与输出之间的联接,并清楚 地表明产品动作及工作程序等功能.
.图形符号(代号)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.
.元件的可动部分应绘制在正常位置上.
.应注明各环节功能的说明,复杂产品可采用分原理图.
2.7.3 接线图
.绘制接线图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.
.应标明系统内各元器件间相联接的回路标号及方位序号, 必要时加注接线
的图线规定及色别.
.较复杂的产品或设备可使用若于分接线图平组成总接线图.必要时,应表示
出固定位置与要求.
3.技术要求的书写
.产品及零.部件,当不能用视图充分表达清楚时, 应在"技术要求"标题下
用文字说明,其位置尽量置于标题栏的上方或左方.
.技术要求的条文,应编顺序号,仅一条时不写顺序号.
.技术要求的内容,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,简明扼要,通顺易懂,一般包括在下
列内容:
a.对材料,毛坯,热处理的要求(如电磁参数. 化学成分,湿度,硬度.金相要求
等).
b.视图难以表达的尺寸,形状和位置公差
c.对有关结构要素的统一要求(如圆角.倒角.尺寸等)
d.对零.部件表面质量的要求(如涂层.镀层.喷丸等)
e.对间隙,过盈.个别结构要素的特殊要求.
f.对校准.调整及密封的要求.
g.对产品及零.部件的性质和质量的要求(如噪声,耐振性,自动,制动).
h.试验条件和方法.
i.其它说明.
.技术要求中引用各类标准,规范.专用的技术条件以试验方法与验收规则等
文件时,应注明引用文件的编号和名称. 在不致引起辨认困难时,允许只标
注编号.
.技术要求中列举明细栏内的零.部件时,允许只写序号或代号.
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编号原则
文 / 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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